农发行江苏省常州市分行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领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前移对员工监督教育管理关口,全面落实员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个人重大事项在发生及变更前后一定时限内即时上报,并覆盖所有的员工,将监督范围由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力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细化内容时限,列报告清单
具体列出需要上报的12项个人重大事项,明确要求员工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及变更后在一定时限内即时上报,包括本人婚姻变化、本人及直系家属受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审查、涉诉涉讼、工作就业以及大额非工资性收入、大额借贷等情况,对事项情况尚不明确的,可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并及时跟踪续报。
明确报告方式,可操作性强
个人重大事项发生或变更时,报告人对照报告范围及时限的要求,填写《员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阅签,涉及员工异常行为的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纪委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对 上报的内容联合研判、联动处置。
严格报告要求,促制度执行
要求员工个人重大事项发生或变更时,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如实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明确对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视情节轻重要求作出相应处分处理。人力资源部门督促各单位(部门)按规定认真做好受理、备案和保密等相关工作。
(通讯员: 陈春海)
【责任编辑:吴浩】